感谢各位老师对招生工作的理解支持,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,现将整理的差旅报销相关事宜补充如下:
一、差旅管理注意事项
1.招生咨询活动结束后请将参会会务费(招办已完成付款)发票及个人交通、住宿等费用发票带回交至招生办公室(省市另行邮寄会务发票的除外);
2.若部分项目无发票用其他票据抵充的,须在背面写清楚明细并签名;
3.外出参加招生宣传咨询会等,自出发当日至返回当日每人每天给予200元伙食补贴(须控制在正常时间段,参加咨询会一般提前一天报到,若距离较近,且时间为半天,原则上当天返回;若会期为一天,可结束后第二天返回),餐费不另行报销,实行包干补助,无须提供票据,由财务处与工资合并打进个人账户;
4.交通费凭相应票据实报实销。机场、车站往返家中及参会地点,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因材料较重,可乘坐出租车前往。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安全及油费、路桥费、停车费价格较高等原因,请尽量避免自驾;
5.住宿费凭相应票据实报实销。本着节约原则,招生组人员原则上为同性,非因满房或当地无相应标准酒店,不得提高住宿标准。住宿费限额标准为标间房价350元以内(非因单人出差或人数为单不得住单人间),活动主办方有协议酒店的,原则上入住协议酒店。
二、报销凭证范例
请参加招生宣传活动人员参照如下范例整理报销凭证:
(1)交通费、住宿费各用半张A4纸张贴,住宿费须附出差日期、住宿天数和入住人员名单。
(交通费票据张贴样张)
(住宿费票据张贴样张)
(住宿费明细样张)
(整理完毕的差旅报销凭证张贴样张)
(2)相关票据的时间必须为出差日期范围内。
(3)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办公室,电话:64523424,645069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