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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召开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”实施工作推进会

资讯来源: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8-06-27点击数量:5

626日,学校召开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”实施工作推进会。副校长尹雷方、校“行动计划”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项目负责人等出席会议。

会上,创建办主任刘宝裕宣读:上海市教委高教处201865日《关于做好上海高职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》,并结合教委高教处2018530日《关于做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,优质高职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方案报送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做好“行动计划”验收准备工作的时间安排、工作要求、验收内容等。

副校长尹雷方就三年行动计划验收准备工作怎么做、做什么进行了部署。他指出:一、验收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教委两个文件的要求实事求是,按照项目和任务建设的现状调整项目方案,进行填报,并按照新方案确认自己的验收指标,以利于接受“对表”验收。二、要结合实际投入的经费,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,根据项目资金状况,要按照时间节点,结合实情完成使用。三、要根据调整好的项目方案,查漏补缺、如实填报绩效数据,确认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,同时要备好佐证材料。四、要聚焦亮点特色,凝练典型案例,要在项目方案和总结中突出亮点和特色,通过亮点、特色、案例体现项目建设的创新发展。

项家祥校长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问题作了总结发言。要求各项目做到一要严格“对表”、二要体现“实效”、三要注重“创新”、四要确保“投入”。他强调为使验收工作顺利通过,各负责人要严格按文件中的时间节点调整方案。同时要对照项目方案,如实填写任务内容,并根据验收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。确保资金用得其所,保证最后验收工作的圆满完成。

做好验收工作是我校对《行动计划》申报中的承诺兑现,更是下一轮上海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起点和服务“四大品牌”建设的重要基础。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。(通讯员 刘宝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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